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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医疗联合体综合绩效考核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解读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明确提出,分级诊疗制度是五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之首,要大力推进。李克强总理多次强调要加快建立分级诊疗体系。孙春兰副总理对做好医联体建设工作提出了要求。我委将加快推进医联体建设作为落实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重要举措、推进医改的重要内容积极推进。2018年7月2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医疗联合体综合绩效考核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加强对医联体建设绩效考核。国家卫生健康委对《方案》解读如下: 
  一、为什么要出台《方案》? 
  国务院办公厅于2017年4月23日印发《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2号),部署全面加强医联体建设。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各地因地制宜地加快推进医联体建设。截至2017年底,全国所有三级公立医院参与了医联体建设。全国形成了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共体、跨区域专科联盟、远程医疗协作网4种医联体模式,医疗资源上下贯通,双向转诊成效进一步显现。在充分总结借鉴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方案》的出台从顶层设计层面,统一绩效考核标准、考核流程和考核要求,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医联体建设与发展。通过加强对医联体建设的行业监管,客观性、科学性地评估医联体建设成效,并充分发挥考核评估的“指挥棒”作用,进一步调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参与医联体建设的积极性,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基层,助力构建分级诊疗制度。 
  二、医联体绩效考核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建立医联体绩效考核制度,核心是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上下贯通,引导三级医院履行责任、完善措施,主动帮扶基层,切实发挥引领作用,充分调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参与医联体建设的积极性。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一是公益导向,服务大局。以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求为出发点,服务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局。通过合理设定绩效考核指标,强化考核和制度约束,推动落实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建立起引导公立医院主动下沉资源、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的机制。 
  二是科学评价,客观公正。重点考核医联体技术辐射带动情况等,综合考虑三级医院医疗资源下沉情况、基层服务能力提升情况、居民健康改善情况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因素,定量与定性相结合,横向与纵向相结合,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办法和指标体系。规范考核程序、内容和标准,保证考核过程公开透明。加大信息化手段在绩效考核中的应用。 
  三是激励约束,有效引导。加强考核结果利用,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逐步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人事任免、评优评先等的重要依据,并与医务人员绩效工资、进修、晋升等挂钩,有效调动医院和医务人员参与医联体建设的积极性。 
  三、医联体综合绩效考核的内容主要有哪些? 
  医联体是多个医疗机构的联合体,对医联体进行综合绩效考核是一项开创性工作,从既往针对单个医疗机构绩效考核,转变为对医联体牵头单位和多个成员单位的综合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一方面,主要针对医联体牵头单位和多个成员单位进行考核,核心是考核牵头单位医疗资源下沉情况和基层能力提升情况。包括: 
  一是建立完善医联体运行机制情况。主要围绕形成责权利明晰的运行机制进行考核。要求医联体细化完善内部管理措施,形成责权利明晰、优质医疗资源上下贯通的渠道和机制。 
  二是医联体内分工协作情况。主要围绕医联体内部各医疗机构建立分工协作关系进行考核。要求牵头医院加强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协作,吸纳康复医院、护理院等不同功能医疗机构参加医联体,形成错位发展模式,建立医联体双向转诊机制。 
  三是区域资源共享情况。主要围绕医联体推进区域医疗资源共享进行考核。探索建立统一信息平台,逐步实现医联体内诊疗信息互联互通。建立医学影像中心、检查检验中心、消毒供应中心、后勤服务中心等,在加强医疗质量管理的基础上,开展医联体内医疗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等。 
  四是发挥技术辐射作用情况。针对区域内疾病谱和重点疾病诊疗需求,医联体内通过专科共建、临床带教、业务指导、教学查房、科研和项目协作等多种方式,帮助医联体内其他机构开展新技术、新项目,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加强区域内医疗质量管理,提升区域内医疗质量同质化水平。 
  五是可持续发展情况。建立医联体利益共享机制,促使医联体向紧密型协作方向发展,形成保障医联体持续发展的动力机制。 
  另一方面,重点考核地方医联体相关配套政策落实情况,以及医联体建设成效。包括: 
  一是统筹规划情况。以城市和县域为重点,根据区域医疗资源结构布局和群众健康需求,统筹安排医疗机构组建医联体,形成规模适宜、功能互补的医联体。 
  二是配套政策落实情况。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推动落实公立医院投入政策,建立财政补助资金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机制。探索对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实行医保总额付费,并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完善人员保障和激励机制,建立与医联体相适应的绩效考核机制。推动出台远程医疗收费和报销政策。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上级医院的药品目录衔接。 
  三是居民健康改善情况。主要围绕居民健康情况、患者满意度进行考核。通过医联体建设,规范慢性病患者管理,为患者提供连续性诊疗服务,改善群众看病就医体验,增强群众获得感。 
  四、医联体综合绩效考核的程序是什么? 
  各省级、地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医联体综合绩效考核工作,可按照半年和年度进行,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综合考核。鼓励利用信息化手段采集客观数据开展考核评估工作。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一是医院自查自评。由各医联体牵头医院按照《方案》要求,对医联体建设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并形成自评报告。 
  二是报送数据信息。相关医联体牵头医院按照要求,将综合绩效考核自评报告、考核指标数据等资料通过信息系统上传至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三是综合绩效考核。地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可单独或与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专家组,针对医院上报的数据信息及其他相关材料,利用信息化手段进行集中评价。为保证医院上报数据信息的真实性,必要时可对数据信息进行有因现场抽查。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按照要求,对地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并汇总全省数据信息。 
  四是考核结果反馈。在对医院上报信息做好集中评价的基础上,将考核评估结果及时反馈给各医院,并以适当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对医联体综合绩效考核情况予以公示。 
  五是督促落实整改。相关医联体牵头医院要认真按照综合绩效考核结果反馈的情况进行整改落实。地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积极做好医院的整改指导和督促工作,加强部门协调,落实配套支持政策。
  五、医联体综合绩效考核的结果如何应用? 
  合理应用绩效考核结果,有利于调动医疗机构参与医联体建设的积极性。医联体综合绩效考核的结果主要用于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建立绩效考核结果沟通反馈制度。及时对医院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反馈,考核结果优秀的予以适当奖励,存在突出问题的要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 
  二是逐步建立绩效考核结果公示制度。注重对综合绩效考核结果的量化分级,建立考核信息报告和发布制度,以适宜的方式公布绩效考核结果,促进医院持续加强医联体建设。 
  三是逐步建立与绩效考核相挂钩的奖惩制度。要积极联合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人事任免、评优评先等的重要依据,并与医院等级评审、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工作等挂钩,有效调动医院及医务人员积极性。 
  六、如何确保医联体绩效考核工作取得实效? 
  医联体建设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具有长期性和复杂性,需要各级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坚持不懈、持之以恒的共同协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制度设计。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部门协调推进机制,做好顶层设计,确保工作顺利开展。二是明确目标责任,务求工作实效。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时间进度,要加强对辖区内各牵头医院开展医联体综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各牵头医院要逐步完善与医联体相适应的科室、人员绩效考核制度并严格执行。三是创新管理手段,加强结果反馈。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创新管理思路,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医联体综合绩效考核工作。逐步建立医联体综合绩效定期考核制度和相关数据信息定期报送制度。加强考核结果的反馈,做好结果的解读和使用,有效引导各级医疗机构积极参与医联体建设。 
  七、如何使用医联体综合绩效考核指标? 
  《方案》明确了医联体综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主要包括针对行政部门和医联体牵头单位分别进行要求。针对行政部门考核的指标体系包括组织实施、分工协作等4个一级指标,政策制定、规划实施等18个二级指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诊疗和管理率等39个三级指标。针对医联体牵头单位考核的指标体系则包括37个三级指标。各地需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本区域医疗实际,细化考核指标体系,建立指标权重动态调整机制,明确指标的衡量标准和评分标准,按照“属地化”原则具体组织实施。 

  链接:关于印发医疗联合体综合绩效考核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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